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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18-06-19 点击: ...

  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有关精神,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培育法治信仰,根据《甘肃省司法厅 省委网信办关于组织参加全国 “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甘司发电〔2018〕11号)精神,现将我校组织参加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二、内容形式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这一主题,深入宣传我国现行宪法的重大意义、基本内涵和主要精神,特别是这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具体形式分成三类。

  1.讲述类微视频:讲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重要指示和经典论述的感悟体会、学习宪法修正案的理解心得,展现我与宪法的精彩故事。

  2.公益广告类微视频:拍摄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宣传宪法的重大意义、本质特征、核心要义。

  3.工作展示类微视频:展示各行各业人员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成果、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严格依法履职情况。

  三、注意事项

  1.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注重宪法精神的解读,把依宪治国的宏大叙事与个人感悟的具象表达结合起来,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

  2.作品内容要紧扣突出宣传我国现行宪法这一主题,始终围绕宪法进行叙述,不能偏离宪法内容。作品中引用宪法、解释宪法要准确规范,注意运用法律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或不规范语言。作品要重点突出宪法某一方面或某一条文,立足个人,以小见大,讲述鲜活的“我与宪法”故事。

  3.工作展示类作品要紧密联系宪法确定的各行各业的职责任务,从实施宪法的角度进行解读和叙述,结构完整,逻辑清晰。

  4.作品必须为原创,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以文字标明其来源。

  5.作品格式为Mp4视频文件,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公益广告类作品时长不超过1分钟,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280*720。作品以光盘的形式报送,每个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的简介。作者提交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以公益宣传为目的无偿使用该作品,作者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6.具体要求可登陆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专题页面,下载查询活动启事、报送方式、评选规则、展播安排、网友投票规则、知识产权事宜等活动详细信息。

  四、组织方式及报送要求

  1.组织实施:本次活动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全校优秀作品的征集工作。由省司法厅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后,统一向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选送。

  2.审核和报送:各中层党组织应按照征集要求,对参赛作品按照本次活动的主题、内容、要求,从政治性、法治性、艺术性、原创性等方面进行把关审核,形成审查推荐意见,与《优秀作品推荐表》《参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纸质版一并报送至党委宣传部(贵勤楼424室,联系电话:0931-8912759),同时以光盘的形式报送参赛作品。作品报送时间截至7月31日前。

  3.结果运用:征集到的作品除参加全国评选活动外 ,优秀作品将作为我省“七五” 普法宣传原创作品 ,择优在 12348甘肃法网、甘肃司法网、“甘肃丝路法雨”微信公众平台等省内自媒体、融媒体进行展播和宣传。

  附件:

  1.本次活动新媒体平台

 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中国好网民公众号二维码

  2.优秀作品推荐表
  3.全部参赛作品登记表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2018年6月19日

文:
图:
编辑:潘纯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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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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